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2014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教育局:
近日,教育部启动了2014年度中小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以下简称“活动”),经研究,决定在全省中小学全面开展此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要求,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号)精神,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力争使每位中小学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至少上好一堂课,每堂课都有一位引领本地本校信息技术应用的名师,推进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二、活动组织
此项活动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由省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各级电教部门和教研部门具体实施,分别承担组织条件保障工作和教研指导工作。
三、参加对象
此项活动主要面向全省各市(州)、县(市、区、行委)中小学教研部门、所有中小学校(含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开展,省内各级教研部门所有教研员和各年级各学科的所有教师均应积极参加。
各市(州)、县(市、区、行委)教育行政部门可申报不同学科版本的学科教研工作室(可在已创建名师工作室的基础上创建),参加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研活动。
四、活动内容与参与方式
活动主要包括教师“网上晒课”与“优课评选”两个阶段。
(一)网上晒课
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利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晒课”功能,组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国家或地方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
通过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晒课”的教师可直接登录报名、提交材料。通过地方平台“晒课”的教师可在地方平台上点击链接报名,与国家平台连通后不需再次注册。
(二)优课评选
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采取县(市、区、行委)、市(地)、省(市、区)和国家分级评选的方式,对年度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资源开展逐级推荐评选。
省内各县(区)级、市(州)级通过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晒课”功能,在限定的时间范围内自行组织评选。省级评选完成后,将所推荐的“优课”报送教育部参加“优课”评选。
为鼓励广泛参与,原则上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个版本每堂课推荐1个“优课”参与推荐评选,同一教师原则上只推荐1个“优课”。活动评选出的“优课”,可为教师课前备课、课中上课、课后评价、教师专业发展等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提供参考和借鉴,各级教研部门要加强推广应用指导工作。
五、晒课内容要求
教研员或教师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完整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可选择,拟参加教育部组织的“优课”评选者必选)和评测练习(可选择)等。内容须符合2011版课程标准要求,体现学科特点和信息技术应用的融合性,突出展现数字教育资源的课堂应用及如何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等课堂教学内容。
教师网上“晒课”须为原创内容,严禁抄袭。活动中,若发现抄袭等造假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有条件的学校可鼓励教师上传课堂实录。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所有内容,过程完整,画面清晰。建议进行适当的后期剪辑处理,在适当环节插入教学资源呈现画面,保证资源呈现画面清晰可见。
六、活动奖励
(一)活动补贴。教育部将根据各地教师参与规模和资源推荐质量等情况,提供一定的经费补助,用于鼓励教师可持续地使用数字教育资源。其中,每名教师注册后补助10元,用于购买教育资源(一名教师购买资源补助不超过20元,若三个月不使用将自动收回);一节优课奖励300元,直接拨付给教师;除此之外对教研工作室进行团队补助。
(二)颁发优课证书。按照分级评选的方式,对遴选并推荐参加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优课评选的教师,由县(市、区、行委)、市(州)、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颁发优课证书。
七、时间进度
我省活动计划于2014年11月初启动,2015年6月底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11月初,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下发通知,对全省“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职责、时间表。
11月31日前,各中小学完成教师注册;
2015年4月31日,各市州、县完成推优“晒课”任务;
八、相关要求及联系人
(一)高度重视。各地区、各学校接到本《通知》后,要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全面启动本地区“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此项活动的开展作为本地区推进教育信息化、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实现教育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抓手,严格按照活动要求,有计划、按程序、有步骤、快节奏、高质量地认真组织实施。对不认真组织开展此项活动的地区,或者参与教师占比低的地区,我厅将适时进行通报批评。
(二)学习活动指南。为确保“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顺利开展,教育部制定了活动指南,就教研人员、管理员、教师进行平台注册、教师认证、“晒课”准备等方面均有具体、详细的指导和说明。请大家登陆教育部网站(具体网址:****),认真学习活动指南并下载所需材料。
(三)创建工作平台。为方便省、市(州)教育部门、电教部门、教研部门之间的联系,加强活动的推进及指导交流。省教育厅建立了“一师一课”活动工作省级QQ群,群号为174101735,请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电教部门、教研部门有关人员加入本群。同时,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建立活动市(州)级QQ群,创建工作交流平台。
(四)建立联系人制度。建立省“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所需的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信息网络管理员、教研员三支队伍。各市(州)、县(市、区、行委)将教育行政部门、电教部门、教研部门具体负责人及管理员名单请填写附表后,逐级分别报送教育行政部门、电教部门、教研部门。管理员工作流程及教研活动要求见附件。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陈巍
联系电话:****(兼传真)
省电化教育馆教研部 杨文利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354816****@qq.com
省中小学教研室 申晓红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jytsxh****@126.com
附件:1.管理员工作流程
2.教研活动要求
3.青海省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联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