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连县民族中学廉政建设制度
为深入学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依法行政规范办学,增强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了提高职工的思想素质和反腐但是廉意识,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为开成用制度和法律规范的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约束人的机制,特制定本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1、认真执行《教育法》、《教师法》、《九年义务教育法》等国家、省、州县有关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严格遵守收费纪律。
2、在招生、学管、课程、办班、考试、学生转学办证等管理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州、县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学校要开展的各种实验必须是在符合教育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的。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1、坚持教育引导教师树立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要立敬业、爱生、团结、奉献的精神。
2、认真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2011年全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
3、廉洁从教、严禁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有偿家教,严禁从事以学生为服务对象的经商活动(包括推销教学辅助材料、教具等)
4、严格遵守学校公开承诺,严格执行上级其他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
三、党政干部廉洁从政,做好表率
党政干部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我县经济建设,维护政治、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依照《党章》和中共中央(199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我校党政干部廉洁自律作出下列具体规定:
1、学校大额经费的使用,学校重要财产的处置,必须由学校理财小组和经审小组商讨决定,并由校务委员会和教职工代表会讨论通过后,才可以实施。
2、坚持校务、党务公开、认真推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不准利用职务这便、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
3、不准借各种公务活动之机,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4、不准利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事宜和敛财。
5、不准利用职权,在公务活动借机敛财。
6、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和进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7、不准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为个人谋取职位或利用提拔、选拔干部和聘任教职工之机徇私舞弊和收受钱物。
8、管好自己的家属。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为亲友及身边的人员谋取私利。
9、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共财物和集体利益。
10、不谁参与赌博、色情及各种形势的封建迷信活动。
11、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集体与领导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祁连县民族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