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连县民族中学
语言文字工作三年规划
(2016—2018年)
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我校广大师生员工正确使用祖国语言文字的水平,以形成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使之与精神文明建设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发挥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基础性作用,特制定《祁连县民族中学语言文字工作三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客观规律,采取科学方法,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师为基础,积极稳妥地全面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大力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开展示范校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及主要内容
1.全面普及普通话,实现汉字使用规范化。
全校师生在教学、工作、会议、宣传和其他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率达到100%。开展多种形式的普通话培训工作,抓住教师进口关和学生训练关,确保师生普通话水平达标。将语言文字工作作为教师评优、晋级、调入、聘用的必备条件之一。教职工普通话测试率达到100%,普通话测试达标率和复审合格率达到98%以上。
对校园用字开展全面检查,纠正存在的一些不规范汉字,将“讲普通话,写规范汉字”纳入教学考核之中。校内标牌、指示牌、标语牌、印章,各类宣传橱窗(栏)、张贴物、公告、课堂板书、作业批改,以及各种活动的会标等用字规范率达到100%。校内公文、校本教材、征文、论文、试卷、奖状、证书等印刷品,音像以及各种宣传资料等用字规范率达到100%。实行语言文字工作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逐步全面实现校园用字规范化。
2.健全语言文字工作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构建现代化的管理模式并取得显著成效。
学校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专人负责,工作网络覆盖教育教学和管理的各个层面,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按职能逐级管理。各班设立监督员,在班主任指导下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结合国家和县语委“推普周”等活动安排,根据学校特点,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宣传力度。教务处、年级组、德育处、学生会、团委等部门,要积极组织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竞赛、书法比赛、推普板报、墙报及演讲比赛、专题讲座、经典诗文诵读比赛、听写大赛等,通过活动深入广泛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和教育。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室、宣传橱窗等媒体,不断拓展语言文字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对语言文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规范意识和法制意识,形成自觉讲普通话、写规范汉字的舆论氛围。
按照“三纳入一渗透”(即把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和有关课程标准,纳入教育教学和学生技能训练的基本内容,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和常规管理,渗透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活动中)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构,明确责任;完善制度,确保实施。
(二)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营造浓厚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
学校在楼道、会议室、教室等公共活动场所张贴标语、悬挂永久标志,以橱窗、墙报、广播站、校园网等为阵地,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语言文字政策法规,介绍语言文字的有关基础知识,使全校师生更清楚地认识推广普通话的重要意义,使“说普通话,写规范汉字”成为我校良好的校园风尚。
(三)开展系列活动,注重日常渗透。
1.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的常规工作。
2.坚持在上课、板书、教案、作业、试卷、评语等教学评估活动中,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列为重要考核指标。
3.开展读书、演讲、征文、诗朗诵、讲故事、编小报、找错别字等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增强学习普通话的兴趣,感悟学习普通话的快乐,培养语言文字的实际应用能力。
(四)加强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提高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
1.组织教师学习语言文字政策法规,普及语言文字标准规范。
2.坚持普通话持证上岗,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3.开展“优秀教案”、“优秀课件”评展,开展“钢笔字”、“粉笔字”、“毛笔字”比赛和普通话比赛,开展“优质课评选”、“说课比赛”、“教学观摩课”等系列活动,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进程。
(五)加大教育教学力度,全方位提高学生素质。
1.发挥课堂教学,尤其是语文教学主渠道作用,将“听、说、读、写”训练纳入语文教学全过程。
2.通过课外兴趣活动开设小主持人、小书法家等兴趣小组。
3.利用重大节日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口语实践活动。
4.充分发挥学校语言文字监督小组的职能作用,在校内外广泛开展“啄木鸟”行动。
5.把学生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班主任工作常规管理,要求学生课上课下交谈使用普通话,书写规范汉字,并把这一要求作为班集体评优、学生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
(六)注重积累,做好语言文字的档案收集和整理工作。